The Beginning
根据《烟台市柔性引才专项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烟台市柔性引才专项补贴申报表;
2.柔性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
3.劳务合同、工作协议、服务协议等契约文书;
4.企业向柔性引进人才支付劳动报酬和柔性引进人才在烟纳税的有效凭证;
5.其他能够有效证明柔性引进人才智力服务成果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受理。市国资委、财政局等部门监管的市管企业(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其他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由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区市负责受理,住所所在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纳税地为准。申报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
(三)申报审核。柔性引才专项补贴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综合服务系统申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同时,将申报材料独立装印成册。
(四)组织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柔性引才专项补贴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步确定柔性引才专项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在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五)补贴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评审结果,正式发文公布,并将专项补贴直接拨付至柔性引进人才本人或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拨付至企业账户,由企业代为发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