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是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二是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前(1996年1月1日)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3%。
计算养老金的公式
❶基础养老金=(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❷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❸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建账前缴费年限×1.3%。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