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
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需要补办的
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军人出具《军官证》等军人身份证件,香港居民、澳门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本人户口簿
办理流程
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工本费9元
办理时限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早上8:30至12:00 下午2:30至6:00
(冬)早上8:30至12:00 下午2:00至5:30
办理地点
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