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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医保信息系统停机期间暂停医保服务的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4 00: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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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医保信息系统停机期间暂停医保服务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市定于2021年11月10日8时起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新旧医保信息平台切换期间,将暂停全市医保服务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医保服务时间

  停止服务时间: 2021年10月25日24时

  恢复服务时间: 2021年11月10日9时

  二、暂停医保业务范围

  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各项医保业务。湘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自助机、协同经办等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受理医保查询等业务。

  三、暂停医保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暂停窗口业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需在10月15日17时前办理完参保登记、异动等医保业务,请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尽量错开时间申办业务。

  暂停医保服务期间,部分窗口业务采取线下收取资料方式做好业务受理登记,新平台上线后通过补录方式优先办理,办结时限相应顺延,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变。

  (二)暂停刷卡购药。参保人可提前到定点医药机构刷卡购买备用药品。享受特殊病种、大病特药政策的参保人可提前到定点特门药店或门诊刷卡购买备用药品。暂停服务期间,享受特殊病种、大病特药政策的参保人现金购药的,符合医保支付政策的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到相关医药机构凭相关票据补刷医保卡。

  (三)暂停全市住院联网结算。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待新平台上线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结算及报销手续。

  (四)暂停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衡阳市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定点医院办理入院的,先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备案,待新系统上线后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入院登记手续;暂停服务期间,衡阳市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的,可先行办理出院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回就诊医院补办医保联网结算,也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待新系统上线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后台报账。

  请大家关注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及时了解本次停机相关公告及最新信息。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参保单位、参保人谅解。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相关咨询电话附后)。

  特此公告。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

THE END

TAG:医保  参保  衡阳市  上线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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