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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生育补助金领取、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一、办理时间
产假结束后至分娩后一年内
二、办理材料
1、发票原件
2、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标明分娩方式)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生育证
5、出生证明
6、生育津贴申领表
三、办理地点
市政务中心生育保险办理窗口
四、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的办理事项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办理登记前先咨询当地政务中心了解相关情况。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34-8867001、886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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