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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独生子女保健费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本人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离婚、丧偶现无配偶或未婚的只需本人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包括独生子女页,如独生子女户口已迁出的需提供登记独生子女户口的户口簿)
结婚证(离婚无配偶的为离婚证,丧偶无配偶的为配偶死亡证明,未婚的不需提供)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一寸免冠近照2张
2、监护申请人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身份证明和一寸免冠近照2张
登记独生子女户口的户口簿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死亡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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