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工作的通知
一、签约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二、签约方式
(一)已签约2021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并且2022年不再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城乡居民不需重新签约;
(二)2022年确需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城乡居民,签约时限内在新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约;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在签约时限内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且在2022年第一季度内无门诊统筹费用的居民,可在第一季度内完成签约变更;
(四)2022年新参保城乡居民,在签约时限内完成门诊统筹签约工作;2022年1月1日后新参保城乡居民(新生儿、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等)可随时签约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各经办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要精心组织、做好宣传,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签约工作;
(二)尊重居民个人意愿,坚持居民个人自愿签约(新生儿及少年儿童由监护人代签),各定点医疗机构、村委会及村卫生室等不能在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代签。
附件:2022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doc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