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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农村医疗保险
特别说明: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现已合并,统称“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年
特困人员、1-2级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
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缴费标准为160元/人•年。
参保时间
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
注:12月31日前参保缴(续)费的,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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