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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签订代办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需更换代办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经办窗口的,可到现协议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经办窗口申请办理代办个人社保业务协议取消业务。
申请材料
身份证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实施机构
张家湾街湘龙鑫城社区居委会
咨询方式
电话:027-88237728
设立依据
《关于将部分社保经办业务下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武人社办〔2016〕41号)
TAG:政务 服务中心 街道 协议 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