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1.一类标准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50%;
2.二类标准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二级医疗机构支付70%,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60%。
职工医保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分别将起付标准确定为:
1.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550元,三级甲等医疗机构700元,市外住院为700元。
2.恶性肿瘤患者因手术治疗或放化疗在同一结算年度内同一家医院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均为200元。
住院其它费用报销:
1.甲类药品在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90%、其他医疗机构支付92%,
2.乙类药品一律支付85%;
3.普检普治、标准内床位费等基本医保范围内项目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90%、其他医疗机构支付92%;
4.200元以上检查和治疗项目一律支付85%;
5.标准内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一律支付80%;
6.贵重医用材料限额内一律支付75%。
门诊待遇:
1.职工医保根据参保状态及年龄,以缴费基数和退休(养老)金为基准,分别按照3.2%、3.8%和4%,计入个人帐户,用于门诊医疗待遇。
2.居民医保统一实行门诊统筹制度,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提取门诊统筹基金,用于解决城镇居民的门诊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450元以下的,门诊统筹基金报销50%。
办理材料
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1.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2.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
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4.医保卡
5.身份证
6.住院病历
门诊费用报销材料
1.医保卡
2.身份证
异地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1.异地就医转诊单或异地居住登记表
2.医疗费用明细或汇总单及相关检查化验单
3.出院小结
4.发票原件
规定病种门诊报销指南
1.规定病种治疗卡
2.复式处方
3.发票原件
办理流程
住院报销流程
1.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需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金,出院时只需交清属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属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异地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1.收单后登记备案;
2.费用审核及分类;
3.资料录入并打印结算单;
4.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5.传递登记后送结算科。
规定病种门诊报销流程
1.审核处方及发票;
2.资料录入打印结算单;
3.送结算科结算。
办理地址
襄樊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虎头山路6号
电话:0710-3604257
襄城社会保险办事处
地址:襄阳市虎头山路6号
电话:0710-3605671
樊城社会保险办事处
地址:襄樊市建设路28号
电话:0710-3211826
襄樊市襄阳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襄樊市襄阳区八一路34号
电话:0710-28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