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补贴原则
财政补贴资金遵循事后申领、按季度集中拨付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开发区、东津开发区和鱼梁洲开发区。
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满足《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襄政发〔2020〕6号)或襄政发〔2018〕21号文件规定的增设电梯条件,电梯完成安装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正常投入使用后,可申请财政补贴。
(其他各县(市)及襄州区可参考本办法自行制定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办法。)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给予10万元/部的财政资金补贴。
四、申领程序及材料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申请人在办理完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区住建局提出财政补贴申请:
1.《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增设电梯施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3.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房屋产权证明;
8.采用“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实施增设电梯的,需提供投资方与受益业主签订的电梯使用付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9.所在区住建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申请要求:老旧小区2018年10月以后加装的电梯都可以享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