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及资格条件
根据《襄阳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规定,此次大学本科生人才公寓合租申报对象为市区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全职引进的,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引进单位招录(聘用)文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作协议);
2.本人(及配偶)在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自有房产或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
3.在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中央、省属在襄单位可根据社会保险缴纳实际情况确定)。
【说明】
①本次合租组合每套公寓安排2-3人,原则上合租人员须为相同性别。
②单位申请人数为2人以上的,原则上要将所有人员全部进行合租组合,租期基本要求一致。
③若申请人所在单位仅1人申报,或在本单位无法调配组合的个人,审核通过后将根据申报入住情况统一进行调配组合,不服从调配者视同放弃入住资格。
④若申请的合租对象为其他单位人员,需合租人员分别申请,并在个人申请表中填写相应信息。
⑤申请人及其配偶同时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时申请人才公寓合租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可安排入住一套公寓。
⑥汇总表中合租组合第一人为房租、物业等费用收缴的具体对接人。
⑦合租过程中有人中途退出或租住时长少于其他合租人员的,可优先对所在单位入住组合人员进行调配,无法合理调配的将进行统一调配,原则上不安排单人租住。
【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诚信“黑名单”,并取消享受人才公寓等人才优惠政策的资格。
(二)合租申请人须接受相关合租条件,并与合租人员友好相处。若在合租期间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将取消合租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