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流程
受理: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本人(未成年由监护人陪同)持所需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补换领身份证的由本人(未成年由监护人陪同)持所需材料就近到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或行政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审核:居民身份证由居民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审批:省公安厅制证中心负责接收制证信息,按期保质完成证件制作、验证、登记等工作,并将居民身份证寄至县级公安机关。
办结: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将居民身份证分发至受理点,通知居民领取居民身份证。
送达:公民本人领取身份证的,应当现场核对视读、机读信息与指纹信息,交回《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申请人需持《居民身份证异地领取凭证》到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委托亲属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持证人应在居民身份证发放一个月内,到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办证大厅进行机读信息核验和指纹比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