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台惠民利民“引进人才”新政,从8月9日开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简化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手续,凡专科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宜昌城区和各县市区落户,只需凭《毕业证书》便当场受理办结,我市将努力实现“三年内引进10万名高校毕业生来宜就业创业”的目标。
哪些落户能当场办结?
第一类,凭《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经公安派出所窗口民警在《全国人口信息系统》和教育部《学信网》核验人口、学历信息后,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的,当场予以办结。
第二类,持《户口迁移证》来宜落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直接按市外迁入学生异地落户办理,其中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的,当场予以办结。
第三类,在国外留学回国的,凭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毕业证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四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随迁落户,当场办结。
落户年龄有何限制?
新政规定,符合落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年龄有具体限制,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学历或学位,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留学回国本科人员,年龄不满40周岁;此外,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5周岁;同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留学回国博士级硕士人员,年龄不受限制。
非本籍如何落户?
符合上述规定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对非本籍户口的,按市外迁入落户受理,当场制发《准予迁移证明》。对非本籍户口手持《户口迁移证》的,按“市外迁入学生异地落户”受理,相关县市区(分)局审批后,直接办理落户,打印《居民户口簿(集)》。
同时,对派出所辖区内招生迁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回原籍,不需审批,直接办理落户。
投靠亲友怎么落户?
根据新规,原则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的,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窗口申请,登记为居民集体户。
另外,在宜昌城区、县市城关镇有亲友的,经户主同意,提交户主同意投靠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可将户口挂靠在亲友家落户。在宜有住房的,直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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