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新冠疫苗接种点
拓展信息:
一、接种对象
12-17岁适龄无禁忌人群
二、接种时间
按照省市接种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办安排,分阶段组织适龄学生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8 月份,重点开展 15-17 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
9 月份,重点开展 12-14 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
10 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
注:信阳市12至14岁新冠疫苗接种已于8月10日开展,与15至17岁人群同时接种。
三、预先登记
河南省现已全面启动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可在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上进行新冠疫苗接种预登记服务,助力新冠疫苗接种登记。
居民完成接种预登记后,登记的信息可以直接传输至免疫规划平台,接种时可以直接出示电子健康码进行扫码接种,大大提升了信息登记效率,避免了因在接种点逐一排队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形成人群聚集、增加交叉感染风险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大幅减轻基层工作人员登记建档的工作量。因此居民接种前需先完成预登记,再进行疫苗接种。
四、未成年接种新冠疫苗要求
1、18岁以下人群新冠疫苗接种需要有监护人全程陪同。接种前请同时提供监护人和受种者有效身份证明,若未办理身份证的,可出示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并有监护人和受种者共同签定知情同意书后登记接种。
2、配合接种点进行信息查验,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
3、监护人务必如实向接种医生告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等信息,以便医生评估是否适合接种。
4、在现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5、离开接种门诊后监护人应密切关注接种者身体状况,如果出现持续不适或不适加剧,要尽快就医。
6、接种完疫苗后不能剧烈运动,不能刺激伤口。
五、新冠疫苗通常的接种禁忌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等),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对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发热、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任何原因(如感冒、局部炎症、肿瘤、风湿免疫性疾病等)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结核病活动期者。
4、对急性脑病(脑炎、梗塞、出血等),或有惊厥、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未控制的患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
5、呼吸系统急性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或临床未控制、胸膜疾病急性期等患者。
6、心血管疾病:血压≤90/60mmHg(原因不明),高血压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或)药物治疗、血压仍≥160/100mmHg,严重冠心病,心律失常,心率低于60次/分或大于100次/分,严重心脏瓣膜病变,主动脉夹层,静脉血栓形成,严重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主动脉综合征等患者。
7、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炎症性肠病活动期,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动期等患者。
8、急性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严重肾病患者(未控制的急慢性肾炎患者,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的肾脏病患者,急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或慢性肾脏病 3 期以上即肾小球滤过率 eGFR<60ml/min 的患者)。
9、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 2 周的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13.9mmol/L 者;甲状腺功能减退,TSH(促甲状腺激素)>10μIU/L,且 T3(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4(总甲状腺素)低于正常值者;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痛风急性发作期。
10、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再生障碍性贫血未缓解,ITP(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期,出凝血疾病未控制等患者。
11、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活动期,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明确合并机会性感染或恶性肿瘤未控制的 HIV 感染者,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患者。
12、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患者;器官移植状态患者。
13、严重过敏性鼻炎急性期;急慢性湿疹、荨麻疹或过敏性皮炎症状体征明显,或伴有皮肤其它症状发作期。严重药物过敏、化学品、花粉、食物过敏者。
14、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或无症状)6 个月内。
15、妊娠期妇女。
16、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17、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注意:儿童青少年不一定对自己的遗传病史、过敏史等禁忌症情况十分了解,需要监护人在接种前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