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办理流程
1、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
2、经核准办理的,户主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3、申请人和迁入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户口迁移证》;
5、《毕业证 》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5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5 个工作日
四、收费情况
不收费
五、审批依据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