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出生医学证明》
一、补办材料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书面申请(到办理机构填写)。
3、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并盖章。
4、原签发机构产妇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
5、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登记户口的证明,已落户的复印孩子户口页。
6、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
二、补办流程
1、前往相关医疗机构,如许昌市妇幼保健院或其他具备开出生证明的医院提交材料;
2、材料审核;
3、出生证办理室申领补发,窗口审核盖章。
注意:
1.非新生儿母亲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不能私自撕掉,否则无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