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对象
符合《许昌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办法》(许人才委〔2019〕8号)文件5个层次[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拔尖人才(C类人才)、高级人才(D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E类人才)]的高层次人才均可参与认定。
二、认定范围及条件
此次认定分三类范围申请认定:
(一)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企业申报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为2018年1月1日后进入我市企业,并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申报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为2019年1月1日后进入单位,并与所在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
其中:全职引进人才,须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C、D类人才每年须在许昌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博士须全职,E类人才须全职。
(二)新培养高层次人才。申报新培养高层次人才,须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成长为符合A、B、C类高层次人才标准的。
(三)柔性引进人才。申报柔性引进人才(A、B、C类)须在2019年1月1日之后,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退休返聘、“候鸟服务”、项目合作、联合攻关、旅居服务、成果转化等方式引进来许工作;用人单位与人才须签订3年以上协议且服务满一年,协议应明确柔性引进人才对象、工作任务或项目、在许服务次数(时间)、薪酬待遇以及柔性引才的成果使用、归属和转让等内容。
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柔性引进的除外),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新引进或新培养的人才,在企业工作的A、B、C、D类年薪须达到15万元(含个人缴纳的个税和“五险一金”,下同)以上,E类人才年薪须达到10万元以上。
三、支持政策
经评审认定后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发放人才补贴,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激励政策;经认定的新培养高层次人才(A、B、C类),可享受除人才补贴之外的激励政策,评审认定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发放“许昌英才”证书及“许昌英才”卡,为D、E类高层次人才发放“许昌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经我市认定的A、B、C类人才直接推荐纳入省级人才标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