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开展城区车辆“占道停放”暨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有效净化交通环境,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即日起将联合城市管理局、交通局、市场管理局等多部门从严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占用道路(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和盲道)停放,不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停放。
二、从严整治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道路范围内非法设置、撤除机动车停车泊位或擅自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占用停车泊位,影响车辆停放。
三、从严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机动车随意变道、不礼让行人等;行人闯红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
四、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应注册登记上牌未注册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五、从严整治车辆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流动摊点、宣传促销、二手车销售、店外洗车修车等)。
六、从严整治其他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交警、城管、交通、市场管理等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配合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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