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办理
一、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自愿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能直接缴纳养老保险吗?
答:首次参保或者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渠道完成参保信息登记及信息变更后,再通过税务提供的渠道缴费。已经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自2021年9月1日起可直接通过税务提供的缴费渠道申报缴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期是什么时间?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申报缴费,申报缴费期为每月的1日至25日,26日至月底为结算期不受理缴费业务。邢台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年9月1日开始缴费。
四、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按什么标准缴费?
答:本人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按照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按选择的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负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21年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为649.08元/月-3245.4元/月。
五、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渠道有哪些?
答: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窗口、“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申报缴费,后续将陆续开通银行窗口、自助缴费终端、电子税务局、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税务部门将及时公布新增的申报缴费渠道。
六、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什么补助?
答:对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其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