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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廊坊市失业保险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9 19:13:39
The Beginning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以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发证机关为准,到相应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点击下载表格)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企业单位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填报的《失业保险注册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和资料即时受理,企业单位即时办结,事业单位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对符合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依据《失业保险注册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网上申报开通说明》给单位。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提出补报材料的要求。

  新参保单位在业务大厅完成登记注册后,需自行开通网上申报业务。步骤如下:

  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单位服务大厅”,选择“河北省失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入相应入口申报。


  联通访问地址

  电信访问地址

  新开户单位请点击【立即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最后点击【单位绑定】

  注:新参保单位,因为已经在经办机构办理【开通网报】业务,在【单位绑定】后,分别录入单位编号、网报注册码,点击【绑定】即可。

  办理地点】

  

  办理费用】

  免费

THE END

TAG:单位  失业保险  登记表  用人单位  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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