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管道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
1.配气价格:居民用气为0.79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为0.88元/立方米。
2.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79元。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用气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气的90%收取。非居民用气价格为每立方米3.60元,下浮不限。
二、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1.居民日常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基数、阶梯气价级差第一阶梯气量:户年用气量3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气量:户年用气量301立方米—10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户年用气量1001立方米以上。
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2.79元;
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3.10元;
第三阶梯气价:每立方米3.45元。
2、城镇居民采暖用气(不含日常生活)阶梯气量基数、阶梯气价级差第一阶梯气量:户年用气量按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立方米(含)以下;第二阶梯气量:户年用气量按房屋所有权证证载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立方米以上。
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2.79元;
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3.35元。
三、建立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1.居民用气价格:上游价格变动达到启动条件,启动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由市发改局制定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方案。价格上调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实施;价格下调时,由市发改局公布实施。
2.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游价格变动达到启动条件,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由市发改局制定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方案,并公布实施。
新的价格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