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医保报销对象
唐山医疗保险参保人
唐山参保范围与参保登记
1、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作组织和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列入职工医保实施范围,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均为职工医保的实施对象。农民工依法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职工医保。
2、参加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范围:男满18周岁至60周岁、女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我市户籍居民和已办理居住证非我市户籍居民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3、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可参加职工医保。
4、参保单位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医保。
5、原国有、集体改制破产单位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可凭原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职工医保。
6、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我市户籍城乡居民应依法参加居民医保。居民医保需连续参保,未在居民医保征缴期内办理下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视为断保,断保时间按年计算。
7、我市户籍人员参加居民医保需遵循以下规定。新生儿应在180日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户籍新迁入我市人员应在90日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或转移接续手续;城乡居民服刑期间不计入居民医保断保年度,服刑结束后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应90天内参加居民医保。上述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视为断保。异地户籍参保人员转参我市居民医保和我市户籍异地就学人员,异地断保时间不计入我市居民医保断保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