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6月8日起,全市范围内对机动车行驶时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全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抓拍,同时唐山交警将进一步加大路面巡逻查处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对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