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篇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一、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特困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
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注意: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二、缓缴期限
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3月保持不变。
三、个人可以申请吗?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如何认定缓缴资格?
(一)以参保单位在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认定参保单位缓缴资格,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
(二)参保单位现有信息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参保单位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如何申请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填写《江苏省特困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doc》,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缓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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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篇
一、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缓缴?
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申请条件
困难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缓缴前3个月累计亏损,且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缓缴期限
新增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实施期限至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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