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参保人在我市继续参保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携带资料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业务窗口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2)我局收到转入申请后,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如资料不齐,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补充资料通知书》。
(3)资料齐全有效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联系函》,如果是省内转移的则通过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省内转移平台”)上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联系函》。
(4)我局收到参保人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省内转移的则通过省内转移平台下载参保人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并确认转入金额到账后,审核无误即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