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属于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女方怀孕后至子女出生前,均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手机客户端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业务。
一、适用对象
(1)双方均为初婚且只生育(或收养)过一个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另一方生育(或收养)过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再婚后生育(或收养)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后离异,离异期间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又复婚的;
(4)夫妻双方共计生育(或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现只存活一个子女(或已解除收养关系现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应提交的证件证材
(一)证件证材: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小二寸合照(电子版)、承诺书。
(二)证件证材要求:
1、证件证材格式:jpg或jpeg。
2、证件证材大小:小于1M。
三、办理入口及办理流程
1、登录河北省唐山市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http://wsbz.wsjkwyh.tangshan.gov.cn:8086/)
点击选择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
2、阅读告知书
3、选择对应的二胎登记条件
4、如实填写双方的资料信息
5、上传相关证件材料
6、提交申请,请注意网上查询办理进度或查收短信通知。
审核通过后可通过“办理事项进度查询与证件打印”栏目自行打印《网上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
四、办理时限
自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成功两个工作日后进入河北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或点击:http://www.sjzjs.com.cn/hb/)首页第九项《办理事项进度查询与证件打印》输入双方身份证号和识别码查询办理进度,如果办理结果为“审核中”,请与备注中的办理单位联系。办理结果为“同意”的,可以自行打印《网上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
注:退回的申请,请于一个月内进行修改,超过一个月内不予修改,请重新申请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