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结算政策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事项“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政策待遇。
就医地目录: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
参保地待遇: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包括医疗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
二、备案承诺制管理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先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
(一)“三类”人员
“三类”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工作(务工)人员
“三类”人员需承诺备案半年内不变更异地就医,即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享受在参保地就医时的同样待遇。已经备案的“三类”人员仍可持社保卡在省级定点机构住院直接结算。
(二)转诊转院人员
需转往统筹区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其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及待遇如下:
1、参保人就医前可通过医疗保障部门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仅需验证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基础信息。
2、备案仅限当次异地就医使用,时效暂定为一年。再次转诊转院须重新办理。
3、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三类”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居住地外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就医前既可以通过网上,也可以通过参保地经办窗口或电话等形式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按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类型备案并执行相应待遇政策
(三)备案基础信息与管理
参保人申请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的备案,需提供真实、准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社会保障卡号码、办理人手机号码等基础信息。
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施就医前备案管理,特殊情况入院10日内可以网上办理补充备案。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保卡在备案就医地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和出院直接结算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备案仅限参保人因疾病导致的住院治疗,不适用于意外伤害、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等情况。
(二)参保人可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已开通跨省联网的异地定点医院和省内异地定点医院、药店(省医疗保障局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
四、咨询电话
市级城镇职工医保:0310-2031811
武安市职工医保:2010-5650716 居民医保:0310-5686738
鸡泽县医保:0310-7520159
邱县职工医保:0310-8356055 居民医保:0310-8356062
曲周县职工医保:0310-8858171 居民医保:0310-8858070
馆陶县职工医保:0310-2899252 居民医保:0312866611
涉县职工医保:0310-3897079
广平县职工医保:0310-4522169 居民医保:0310-2529669
成安县医保:0310-7260201
魏县医保:0310-3531203
磁县医保:0310-2313319
临漳县医保:0310-7862856
大名县医保:0310-6586899
丛台区职工医保:0310-3118177 居民医保:0310-3118270
复兴区医保:0310-4187596
峰峰矿区职工医保:0310-5069838 居民医保:0310-5069629
永年区医保:0310-6885026
肥乡区职工医保:0310-8658812 居民医保:0310-8658813
邯山区职工医保:0310-3128353 居民医保:0310-3128350
开发区职工医保:0310-8066235 居民医保:0310-8066202
冀南新区:0310-6060025
五、咨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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