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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西安房产转让规定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6 17:31:56
The Beginning

  不可以,居住权只能合同指定受益人享受,不得转让,继承,但是可以注销。

  一、西安居住权转让相关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当发生居住权注销情形的,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即居住权人去世、居住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居住权人放弃居住权或者居住权合同约定的解除居住权条件成就的,可以注销居住权。

  具体为:居住权人去世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依据居住权人死亡证明申请注销居住权;

  居住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的,居住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共同申请注销登记;

  居住权人放弃居住权的,可以单方申请注销登记;

  居住权合同约定的解除居住权条件成就的,居住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就解除居住权达成共识后,共同申请注销登记。

  二、西安居住权办理地址

  1、西安国金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76号西安市不动产交易登记(西北国金中心)办事大厅

  电话:029-86210685

  2、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13号窗口。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南路绿地-都市之门

  三、西安居住权办理相关注意事项

  1、居住权是重要的不动产物权之一,一经登记就发生法律效力,对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2、在办理居住权登记前,双方当事人应充分协商,坚持自愿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登记的权利人只能是自然人,义务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居住权一经登记,非注销情形以外,不得随意注销,应谨慎申请登记

  更多内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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