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推行“免申即享”“免跑即领”“免证即办”经办模式,切实提高企业申领率、收益率和获得感。
(一)申领条件。
1.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2.参保企业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的(裁员率计算办法为: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00%);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采用参保单位参诺形式);
4.非严重失信参保单位(以“信用河北”网站的“受惩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5.非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以发改等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为准)。
(二)返还标准。
1.中小微企业:返还金额取1月份的单位部分加1-12月份的个人缴费部分,返还比例60%。
2.大型企业:返还金额取1、7-12月份的单位部分和2-6月单位部分的一半和1-12月份的个人缴费部分,返还比例30%。
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返还金额取1、7-12月份的单位部分和2-6月单位部分的一半和1-12月份的个人缴费部分,返还比例50%。
(三)资金使用。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