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关于征缴2021年下半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公告
现将2021年7月-2021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门职责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税务部门征收。
二、缴费时间
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自2021年9月18日起开始缴费。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要按照医保政策,9月30日前完成所属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核定,推送数据至同级税务部门并启动缴费。缴费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25日。
每月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三、缴费基数
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为3170元/月。按5%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021年下半年共计缴费951元;按8%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021年下半年共计缴费1521.6元。
四、核定方式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由同级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新参保、暂停参保和办理在职转退休的人员,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定。
五、缴费方式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缴纳:
(一)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模块缴纳;
(二)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参保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使用“税务自助终端”缴费;
(三)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参保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市本级参保人员可到莲池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和排队等候,请尽量使用前两种方式缴费。
六、缴费记录查询
完成缴费七个工作日后可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个人缴费记录查询”模块查询缴费记录。
七、缴费凭证打印
缴费人完成缴费后,系统自动到账并进行权益记录,除享受特殊补助人员,其他缴费人无需取得纸质缴费凭证。需打印缴费证明或完税凭证的,可通过以下途径打印:
(一)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个人缴费证明开具”模块下载缴费凭证,解压后打印;
(二)待费款入库后,可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打印。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和排队等候,请尽量使用第一种方式打印。
八、注意事项
(一)缴费过程中如遇到无法缴费、系统故障等问题,联系税务部门沟通解决(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参保人如对参保政策及缴费金额存在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此前有关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