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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居住权办理好处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即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居住权人合法居住他人住宅房屋的权利,经登记生效后,享有物权,受法律保护。
居住权是《民法典》规定的新物权类型,其主要作用是以设定物权的形式保护居住权人居住他人住宅房屋的权益,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
居住权是为了解决生活居住问题而设定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合同不同于其他的物权合同,一般为无偿设立。居住权设立后,在权利生效期间,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这就意味着居住权与所有权分离。
举个例子,比如老人把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子女后,又将房子办理了居住权登记,这样老人既可以把房子传给孩子,自己还可以得到居住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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