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开始实施,针对保定市民关心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有关事项,对其进行一一解答。
01、电动自行车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河北省公安厅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制定了《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02、哪个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登记具体工作。
03、电动自行车哪些情形需要办理登记业务
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信息变更的,更换车架、动力装置的,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电动自行车受让人应当自电动自行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的,因质量问题退车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因电动自行车号牌丢失或者毁损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抢或者被盗抢发还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供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记录备案。
04、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怎么收费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由设区的市、县(市)财政保障。
05、电动自行车号牌种类怎么区分
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绿色正式号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白色临时号牌;快递、外卖、互联网经营单位营运的电动自行车发放黄色正式号牌。
06、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是什么样式
电动自行车没有纸质行驶证,登记上牌后,生成电子行驶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需打印随车携带。
07、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临时号牌过渡期的节点是什么时间
对2022年5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上牌,集中登记时间是自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开始之日至2022年10月31日17时30分,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后,不再为此类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
发放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过渡期,2025年4月30日后,不得上路行驶。
08、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登记上牌会有什么后果
2022年10月31日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指出违法行为,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对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对2025年4月30日后仍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再次违法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依法予以收缴;对买卖、伪造或者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收缴号牌,并处二百元罚款;对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收缴号牌,并处一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