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温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1.温岭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
2.非台州市户籍,在温岭市内各类幼儿园、中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
3.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口
4.与温岭市户籍人口形成婚姻关系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台州市户籍人员。
注:城乡居民医保以户为单位,实行整户参保(不包括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家庭成员)。
注意事项
1、新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市民卡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超过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后要求中途参保的,视作应保未保人员,其标准按1500元/年全额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医保待遇自缴费当月起的第四个月开始享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