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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有什么条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6 04: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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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有什么条件?

  1.温岭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

  2.非台州市户籍,在温岭市内各类幼儿园、中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

  3.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口

  4.与温岭市户籍人口形成婚姻关系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台州市户籍人员。

  注:城乡居民医保以户为单位,实行整户参保(不包括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家庭成员)。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20年11月11日到2020年12月20日

  待遇享受时间和中途参保

  (一)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已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在家庭成员全部参保的前提下,可中途参保,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560元缴纳,享受政府补助940元:(1) 新生儿可在出生90(含)天内,由其近亲属持新生儿户籍证明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窗口或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当年度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2)出生户籍迁入和新落户人员,从落户之日起90天内,军人退役之日或归正人员服刑期满后90天内,中断或终止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不包括商业保险)90天内的人员,新入学或转学的非本市(台州)户籍学生可在90天内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窗口或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当年度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次月起享受。

THE END

TAG:参保  户籍  温岭  医保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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