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台州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报公告
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已准备实行申报。为开展好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请对照《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三政办发〔2020〕13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对象,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请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后续申请时间另定。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用本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登录浙里办(手机端)或浙江政府服务网(电脑端)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三、申请流程(见附件1、附件2)
1、申请实物配租保障家庭保障对象为三门县户籍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条件详见附件3。
2、申请租赁补贴保障家庭保障对象为三门县常住城镇的非农业户口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条件详见附件4。
四、纸质材料提供: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包括户主页)复印件
2、家庭信息网上系统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按要求签字并按手印。
3、家庭经济状况:有工作单位或退休人员按要求填写收入证明并签字盖章,自由职业者填写收入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
注:有正常生活自理能力、身体健康的60周岁以下成年人(学生除外)无业人员的收入按2020年度三门县最低保障工资标准1660元/月计算,若因重病、残疾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病历、出院记录或残疾证等证明。
收入证明和收入承诺书表格可到 中国三门—政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房及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下载自行打印或到三门县建设局807办公室领取。
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002169/index.html
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可到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55号窗口打印。(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都要提供)
5、低保证或者低保边缘户证明(低收入家庭提供)
6、劳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供)
7、居住证(外来务工人员提供)
8、离异人员必须提交离婚证和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
9、其他证明
上传至报名系统后的纸质材料原件和其他证明复印件提交到三门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复印件需提供原件以供校核。资料不全的,受理单位告知应补齐相关的材料,拒不提供的可拒绝其申请。
受理地点:三门县城建大厦807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6-83339268
附件:
1、《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实物配租)》
2、《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租赁补贴)》
3、《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4、《三门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资格审核实施细则》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