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台州居民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台州居民: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4、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注:澳门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禁止性要求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