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硕博人才补贴项目
➤购房补贴
博士:对2017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对2017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但不在市本级缴纳社保的博士,在市本级连续工作满36个月,给予购房补贴35万元(以工资流水或纳税记录代替缴纳社保)。
硕士:对2017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硕士,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
➤生活补贴
给予2020年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
➤企业硕博人才聘用补贴
对2017-2019年期间初次来市本级企业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给予一次性聘用补贴,博士2万元、硕士1万元。
➤海归博士安家补贴
给予2017-2019年期间初次来市本级工作的海归博士(在海外高校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含港澳台地区)6万元的安家补贴。
➤硕博人才兼职挂职补贴
对来市本级挂职(兼职)的市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博人才(含在高校就读研究生阶段满一年的在校生),到机关事业单位挂职的,给予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的补贴。挂职(兼职)时间不少于2个月。
二、申报条件
➤购房补贴
(1)申请人须取得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
(2)硕博人才和本科、专科人才须在市本级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3)市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在获得首笔财政资助(奖励)后,方可申请购房补贴,不限首次来嘉兴工作时间,可用工资流水单或纳税记录代替缴纳社保,须连续发放工资或纳税6个月以上。
➤其他补贴
来市本级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三、首次申报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