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对象
1.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城乡居民和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
2.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市区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缴费方式
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可通过委托银行代扣、手机网上缴费、银行网点现金缴费等方式缴纳。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须在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后,方可缴纳或代扣。
1.委托银行代扣:参保人员已与银行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代扣协议的,请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保费。未签订代扣协议的,可在缴费期内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金华银行、成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各网点签订代扣协议,并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保费。
2.手机网上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可分别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里的“公共支付”,或支付宝里的“城市服务→政务→公共支付”,或“金华人社”APP首页的“公共支付”三者任选之一进行缴费,具体为选择“按执收单位→业务归属地“金华市本级”→执收单位“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居民医疗基金户”(可搜索“金华市社会保险”),输入身份证号,进行缴费。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须在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成功后,方可按上述流程缴纳。
3.银行现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未通过网上缴纳,也未委托银行代扣的,可在缴费期内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金华银行、成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各网点现金缴费。
待遇标准
表1: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待遇一览表
表2:大病保险待遇一览表
名词解释:
1.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
2.合理医疗费用是指除合规医疗费用外还包括住院期间的目录外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费用,合理治疗必须的属于浙江省医保目录内医用材料超适应症和超限额费用的医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