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保职工参保信息变更办理基本流程图
基本流程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向市医保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 |||
受理、审核 | 0个工作日 |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温政发〔2018〕1号)第七十三条 用人单位可以向社(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将已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转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但不得将已在本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参保人员转为职工医保二档。 |
|
反馈登记 | 0个工作日 |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温政发〔2018〕1号)第七十三条 用人单位可以向社(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将已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转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但不得将已在本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参保人员转为职工医保二档。 | 完成变更登记并反馈结果 |
申请接收
办公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249-252号窗口;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小编贴士
想了解更多关于温州市医疗挂号、医保参保缴费,医保报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等相关的信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