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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洞头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最新消息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5 04:09:44
The Beginning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2021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自2020年11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

  特别提醒

  1、续保缴费。上年度已参保人员未办理停保手续的,视同续保2021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需要在银行卡上存足费款等待扣款或者通过支付宝、微信等途径进行缴费。

  2、中断停保。2020年已参保人员需要中断参保的,需在11月1日-11月30日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向村居(社区)、街道(乡镇)提出申请,办理停保手续。

  3、新增登记。新增参保人员需先至村居(社区)、街道(乡镇)完成参保登记,待医保部门完成核定信息再进行参保缴费。

  参保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本统筹区的在校学生、幼儿以及户籍登记在我区的新生儿都应当参保;非本区户籍但在我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居民亦可参保。

  筹资标准

  1.2021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50元,其中财政补助1130元,个人缴纳520元。

  2. 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成员或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居民以及孤儿,个人不缴费,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3.新生儿父母一方在温州市范围内参加城乡医保的,新生儿不需缴纳当年度城乡医保费,从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缴费途径

  1.委托银行扣款。由五家合作银行(农商行、工行、农行、建行、邮储银行)统一批量代扣代缴。

  2.支付宝缴费。支付宝搜索“城市服务”中的浙江税务,选择社保费缴纳,点击“我为自己缴”,进入缴费流程缴费,同时可以帮他人缴费。

  3.微信缴费。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中“我要办理”,选择社保费缴纳,进入缴费流程缴费。

  4.零星缴费。对于无法实现以上途径缴费的特殊人员,可自行到各合作银行网点柜台窗口缴费或办税服务厅窗口缴纳。

  注意事项

  1.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已在常住地(非本地)申请参保的本统筹区居民、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居民及通过学校参保的学龄儿童〔在校(园)学生〕、大学生由学校统一参保都无需重复至社区(村)参保。

  2.参保期内不申报、不按时足额缴费(缴费卡里保费不足)均视为中断参保,当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各缴费人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洞头分局:0577-63485730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各片区

  北岙街道片区:0577-63489400、63489412

  东屏街道、元觉街道、霓屿街道片区:0577-63489230、63489224

  大门镇、鹿西乡片区:0577-63458324

THE END

TAG:参保  医保  温州市  城乡居民  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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