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数量限制
1辆机动车只能申请1次。
●受理条件
已注册的机动车灭失的。
●禁止性要求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申请材料
1、《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6、机动车灭失证明
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二)业务受理;
(三)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线下办理地点
1、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公路里垟路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77-88626661
2、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新城分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508号二手车市场内南区5幢)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7-88626661
3、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潘桥分所双屿服务点(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温金路780号(交运检测二站内))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15-4:45;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15-4:45
联系电话:0577-88626661
4、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郊区分所(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瓯海大道588号(车立方内))2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7-8862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