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温州龙湾区人才住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条件
配售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其中ABCDE类人才由单位提交《关于XX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可放宽至1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范围内无住房且在2019年12月24日之后无住房交易记录,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温名下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1、全职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按《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温委人〔2021〕1号>执行;
2、全职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按《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温委人〔2019〕13号>执行;
3、全职在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第一版)》<温委人办〔2020〕5号>和《温州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继续紧缺人才目录(2020)》<温委人办〔2020〕10号>执行)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一个家庭有多人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配售房源以主申请人单位隶属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申请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申请入口:http://115.223.34.156:9080/extcomponent/security/talent_login.jsp
用人单位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相关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
点击查看》》2021温州龙湾区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