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第一批温州市市区券只狂犬病认定免疫点
温州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
温州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本市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犬只出生满三个月起十五日内或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养犬人应当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办理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该条例施行前出生超过三个月的犬只尚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养犬人应当在条例施行后十五日内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办理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此次公布第一批温州市市区犬只狂犬病免疫点,将推动狂犬病免疫工作社会化,达到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目的。小伙伴们可携带犬只就近前往以上免疫点进行狂犬病免疫注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