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峰领雁计划”高层次人才工程
主要面向2020年9月1日前来龙湾区工作的人才——
评选产生区杰出人才3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5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5人、龙湾名匠(非传统工艺)3-5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8人、新时代青年企业家5人。
1.给予区杰出人才每人20万元,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每人10万元,龙湾名匠(非传统工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每人5万元个人奖励。
2.入选者可作为人才资格条件优先申请入住区人才公寓50-100平方米的套房,租金为市场评估价的30%。
3.入选者可申请加入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并享受健康疗养和健康体检等待遇。
4.入选者重点推荐申报温州市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温州名匠(非传统工艺)、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等,入选市“特支计划”后,给予市杰出人才每人50万元,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每人40万元,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20万元,温州名匠(非传统工艺)、新时代青年企业家10万元特殊支持。
申报条件
申报人要求于2020年9月1日前来龙湾区工作,具有中国国籍。其中领军人才和龙湾名匠要求55周岁以内,青年人才要求40周岁以内。具体申报类型和条件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重大人才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温龙委人办〔2021〕15号)。
“罗峰领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
主要面向全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和企业——
评选产生科研院所科技类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企业技术创新类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文化类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
1.授予入选团队区“罗峰领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称号,给予重点培育扶持。
2.优先推荐申报温州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入选市高水平创新团队“顶尖(Ⅰ类)”“杰出(Ⅱ类)”“领军(Ⅲ类)”“优秀(Ⅳ类)”等4类团队后,分别给予科技型团队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创新项目经费,其他类别资助额度减半。
3.团队带头人可优先申请入住区人才公寓50-100平方米的套房,租金为市场评估价的30%。
4.团队带头人可申请加入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并享受健康疗养和健康体检待遇。
申报条件
团队带头人要求为E类以上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应在申报单位工作9个月以上,申报时已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核心成员为5-20人,其中45周岁以下成员人数不少于1/2,全职人数不少于1/2,排序1-5的人员要求全职在岗且已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6个月以上,其中科研院所科技类核心成员一般要求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企业技术创新类核心成员要求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或年薪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核心成员对学历职称不作要求。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重大人才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温龙委人办〔2021〕15号)。
“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
主要面向全区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
评选产生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创业发展资助企业2-5个。
1.授予“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荣誉称号,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2.入选后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会同区科技局根据项目落地协议或建设任务书兑现,区投资促进中心协同管理投资额1000万以上项目。
3.优先推荐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后,在注册成立企业5年内(生物医药类项目为8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给予主营业务收入3%奖励,累计最高奖励1000万元创业发展资助。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主要纳税地和研发中心在龙湾。企业领衔人E类以上人才,目前担任副总以上职务,每年在温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核心技术团队合计股权不低于50%且领衔人在团队中占比最高。企业属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五大新兴产业领域,注册成立3个月以上、5年以内,目前已正式运营,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有5名以上全职在岗的具有大专、高级工(中级职称)以上的成员。具体申报类型和条件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龙湾区(高新区)罗峰领雁计划”重大人才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温龙委人办〔2021〕15号)。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请申报人及时联系归口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相关文件可通过龙湾党建网公告栏(http://dj.longwan.gov.cn/)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