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训、见习)基地奖补
一、申报对象
经政府认定双一流高校在温实习(实训、见习)基地的单位。
申报入口: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05278
二、奖励额度
政府认定的双一流高校在温实习(实训、见习)基地,一个年度内接收全日制研究生或双一流高校在校大学生实习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实习期限为1—3个月,给予基地1万元年度工作奖励。
实习结束后留用的,按留用一人2000元标准留用奖励(需留用一年以上,按社保缴纳时间为准)。被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实习(实训、见习)基地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 温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训、见习)基地奖补申请表原件。
2.基地实习生名册原件。
3.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盖章)。
4.大学生实习鉴定表。
5.实习(实训、见习)协议原件。
6.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盖章)。
受理时间 按规定期限结算,申请后23个工作日(含公示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企业办事流程
1 实习单位根据人社部门通知要求,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训、见习)基地奖补申请表》(详见附表)并扫描上传申报实习补贴人员名册原件、实习补贴发放清单、实习补贴发放财务记账凭证或者实习补贴进账单或补贴领款单复印件(盖章)、大学生实习鉴定表。
2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 实习单位确认按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收到补贴。
五、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市人社部门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申报工作。
2 系统按照实习单位在线提交的《申请表》及上传的资料,在线审核。
3 每期受理时间截止前,该期通过审核的拟补贴实习单位名单集中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申请人发送公示提醒。
4 经公示无异议后,在20个工作日内向实习单位在《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拨付补贴。
咨询电话 温州市人社局0577-8830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