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宁波失业补助金领取指南(条件+标准+申领地点)
发放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宁波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累计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每月失业补助金按宁波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0%计发(四舍五入);
累计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每月失业补助金按宁波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四舍五入)。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失业补助金申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网上或向本人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失业补助金,自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2020年3月至本通知下发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可一次性予以补发。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阶段性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明电〔2020〕1号)执行。
申领方式:
1、线上申领:
方式一: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为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直接网上申领。
第一步“选地区”: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查询所申领参保地是否开通网上申领业务。
第二步“办申领”:凡已开通服务地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办理网上申领。
第三步“查结果”:选择“失业保险金审核结果查询”或“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查询”,查询受理审核结果。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办理网上申领业务。
方式二:浙江政务服务网
注意!浙江政务服务网目前仅江北、奉化、象山可线上申领!
方式三:浙里办APP
2、线下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