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0宁波失业补助金哪些人可以申领?
发放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宁波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申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网上或向本人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失业补助金,自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2020年3月至本通知下发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可一次性予以补发。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阶段性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明电〔2020〕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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