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宁波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租赁补贴保障对象
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是指江北区内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引进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不足而未能获得实物配租的,在轮候期间由政府按一定标准给予租赁补贴,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具体如下:
(一)外来务工人员,指符合《江北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条件且量化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
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一)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
(二)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按照每户家庭36平方米确定。
(三)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按市区相关文件执行。
相关规定
(一)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前须先进行量化积分赋分,区住房保障中心、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预算资金并按量化积分分值高低确定当年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发放户数指标,并定期公布。量化积分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计分项目积分总和高低情况进行排名,计分项目积分总和再次相同的,根据申请人居住证申领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二)租赁补贴发放期间,若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不再符合本区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或住房市场平均租金调整的,从不符合条件或住房市场平均租金调整次月起停止发放或变更租赁补贴。
(三)租赁补贴计算结果计角进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