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宁波创业场租补贴申请全指南(申报条件+补贴标准+材料)
申报对象
在市辖各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的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在甬高校在校生。
申报条件
在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外租赁经营场地,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租赁协议,实际经营满1年。
补贴标准和期限
1.补贴标准为经营场地年租金的20%,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2.补贴期限每次不超过12个月,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3.创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场租补贴最长计算至法定退休到龄月份。
申报材料
1.《宁波市创业场租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4.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有多处经营场地的,应选定其中一处作为申报的经营场地)。
申报时间、地点和程序
创业场租补贴实行随时申报、按季拨付,拨付时间为每季末的次月。
符合条件人员可向营业执照经营地址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对创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经营场所等情况核实。
其他
已按《关于印发<宁波市创业场租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11〕57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号)规定享受场租补贴但不足3次的,继续按原规定享受至3次期满。
THE END